武装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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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向往“一身戎装”
想将汗水洒在青春的轨道中
心怀天下,立志报效祖国
就请看下去吧!
一、优先征集政策
1.大学生入伍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大学生参加体检开辟绿色通道。
高校新生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
2.报名网址: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3.报名时间:
上半年男兵:上年12月1日至当年2月10日
女兵:当年1月1日至当年2月10日
下半年男兵:上年12月1日至当年8月10日
女兵:当年7月1日至当年8月10日
二、应征入伍程序
1.应征报名。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进行登记,已登记的学生直接点击“应征报名”“招收军士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身高、体重、视力均填写合格以上标准;学费补偿代偿信息不能为空白;应征地:河南省 洛阳市 新安县 洛阳科技职业学院;学校所在地:河南省 洛阳市 新安县),经系统学历和专业审核合格后,上传电子版照片。
2.征兵体检。应征报名学生按照新安县人民武装部和学校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征兵体格检查。
3.政治考核。体检合格学生填写《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基层走访调查表》,学院开具《在校表现证明》,进行初步政治考核,联合政治考核、走访调查,做出结论。
4.役前训练。预定新兵按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役前适应性训练。
5.预定新兵。新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结合役前集训情况,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
6.张榜公示。对体检政审双合格人员及预定新兵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定兵起运。由新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按照起运计划,分批次到达集合地点奔赴部队。
8.补偿学费、保留学籍。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由学校武装部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提供入伍学生名单,统一办理补偿学费和保留学籍手续。户籍地入伍的大学生在入伍一个月内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寄至本学院,由学院代办保留学籍和资助申请。
三、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
“四个优先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2.优先体检政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3.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四、学费资助及优待政策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优待金。义务兵期间,批准入伍地政府每年给家庭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给优待金。
3.津贴费。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义务兵第一年津贴费每月约1000元,义务兵第二年津贴费每月约1200元,班长每年增加3360元,副班长每年增加2400元。
4.退役金。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转移支付养老保险补助及职业年金约56100元,退役金9000元,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约5000元。回到地方我省再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
5.专项奖励。对在校就读期间征集入伍的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5000元。对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当地政府还给予一次性奖励金。
五、升学优惠政策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约8000人,并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2.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3.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4.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六、复学政策
1.高校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2.经学校同意,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3.退役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等课程,可直接获得学分。
七、在部队选拔培养政策
1.符合条件的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的),入伍1年半以上,可选拔为提干对象。2.参加全军统一考试,录取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3.优先选取士官。4.参加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八、退役后技能培训政策
面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和学分银行制度,建立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机制,按规定享受培训资助。
九、退役后就业服务政策
1.退役后一年内,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可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2.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3.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役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4.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十、咨询方式
地点:至善大厦203室
电话:0379-60210200
联系人:郭老师 15670377793 介老师 13525485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