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中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中职20、21级在籍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连片困难县农村户口学生;帮扶对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或单亲家庭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因病、因灾或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工作内容
(一)评审程序
1、宣传动员。各学院要以精准资助为目标,将国家助学金评审的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位学生,使广大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
2、学生申请: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评分表》,提交证件复印件等材料,向各班级辅导员提出申请。2021年秋季学期已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只填《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其他材料不用提交。
3、小组评议:辅导员组织召开资助工作评议小组会议,各班成立资助工作评议小组(成员包括辅导员、班长、副班长、生活委员和不低于班级人数10%的学生代表组成),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为每个学生提交《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评分表》进行打分,并填写《中职国家助学金班级评议记录表》;对班级特困县农村户口学生进行审查、核对。
4、公示:各班要将评议结果(包括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和特困县农村户口学生名单)汇总后,按照《中职班级国家助学金评议结果公示基本格式》在学院内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2天的公示,并拍照片存档,公示期满要及时去掉,并且公示内容不能涉及学生个人隐私。
(二)时间安排
2022年3月17日-18日为学院公示日期,2022年3月21日-25日为学校公示日期。
四、工作要求
(一)名额分配
各学院各年级助学金(困难生+困难县)指标如下:
学院\年级助学金名额 |
2020级 |
2021级 |
电子商务学院 |
85 |
5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39 |
20 |
信息与数字工程学院 |
138 |
67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77 |
41 |
教育学院 |
22 |
19 |
智能制造与汽车工程院 |
98 |
56 |
总计 |
459 |
257 |
(二)精准资助
1、困难生优先级:连片困难县农村户口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或单亲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因病、因灾或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排序困难生时需严格按照此优先级,同等优先级多名学生的,各班根据评议结果自行排序。排序表中的“原因”一栏务必准确填写(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单亲、烈士子女、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因病、因灾或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原因,并且不得填其他原因。
五、资料报送及归档
(一)报送资料内容
《2022年春季学期中职困难生享受助学金排序表》、《2022年春季学期中职特困县学生享受助学金名单》
(二)报送方式
1、电子版以Excel电子表格的形式,文件名格式为:学院名称+《2022年春季学期中职困难生享受助学金排序表》和《2022年春季学期中职特困县学生享受助学金名单》。OA流程:发起人→主管副院长【审批意见】→院长【审批意见】→学生处处长【审批意见】→资助中心主任【审批意见】→资助专员李潘【协同】。
2、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至善大厦二楼205办公室,联系人:李潘 18737956557
(三)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3月21日(周一)17:00,过期视为放弃。
(四)二级学院需归档的纸质资料:
1、中职班级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名单
2、中职国家助学金班级评议记录表
3、中职班级国家助学金评议结果公示
4、2022年春季学期中职困难生享受助学金排序表
5、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后附资料。后附资料:A、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B、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评分表;C、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D、身份证复印件;E、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优先级中各类学生相关证件复印件)。请按A、B、C、D、E顺序装订,并在申请表右上角用铅笔写上班级和序号。所有辅导员签字部分必须辅导员本人手写,签章无效。
6、2022年春季学期中职特困县学生享受助学金名单
7、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8、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评分表
附件:
1、2022年春季学期中职国家助学金评选资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3月14日
本文来源:http://zz.lku.edu.cn/articleinfo/152?cid=4.html